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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路边我们看见的各种各样交通标志牌和交通标识牌,他们的形态都是有一定考究的,并不是滥用的,依照样子详尽来区分,主要有几种:正等边三角形、环形、倒等边三角形、八角形、叉形、正方形,正等边三角形:用于正告标志;环形:用于劝阻和标示标志;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劝阻标志。
八角形:用于“停车让行”劝阻标志;叉形:用于“铁路线平交道口叉形标记”正告标志;正方形:用于引路标志,一部分正告、劝阻和标示标志,旅游景区标志,辅助标志,通告标志等,除个别标志外,标志外框的色彩和标志的图案或标识符的色调一同,除标示标志外标志衬边的色调应当与标志背景色一同。
道路交通标志牌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常见,可是大家对道路交通标志牌还是了解的很少,今天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道路交通标志牌的设置规则。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道路交通标志牌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
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证交通顺适,发挥道路的功能,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况,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包括地下人行横道),栅栏、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志,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等。
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况,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包括地下人行横道),栅栏、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志,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
1.人行跨路桥
2.栅栏
汽车因失误而驶出路外,以此来保护行人、住宅、构造物等,其次也能诱导司机视线。同时,也用它来阻止行人横过道路,能使行人和自行车与汽车分开,起保护作用。 防护栅栏有护栏、护索、桁构及管等多种形式,护栅形式的选择应与环境协调并考虑其功能,仅为阻止行人的目的、栅栏可选用管、网锁链等形式。
3.照明设施
为了防止夜间行车的交通事故、提高行车的顺适性,在必要的道路上应连续或局部地设置照明设施。照明设备可以减少交通事故,日本统计有夜间照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可减少14%~54%,欧美等国统计可减少30%~40%;照明设备还可提高道路利用率,据美国实测数据,设照明设施后,车速可提高1.1~4.6kg/h;照明设备还可消除行人的不安全感,保证驾驶员必要的行车视距,消除其不安全感。